不甘繳600罰單 騎士誣陷警賠2萬

台中劉姓男子,2016年10月因為逆向騎車被開罰,事後劉姓男子卻投訴員警態度差勁,還捏造員警,說沒開闖紅燈就不錯了,要警局明查。而執法員警不甘被誣陷,也提出告訴,因為開單都有錄影,證明男子投訴的不是事實,最後男子得賠給員警2萬元,雙方達成和解。

執勤員警:「來停車停車。」

男子騎車逆向,被攔查。逆向理由還一堆,就跟警察盧好久。

儘管騎士不斷拜託,別開單,員警還是開出600元逆向罰單,希望騎士能注意安全,但事後員警卻被投訴,這封信寄給局長,寫被員警開單,已向員警說明沒有道路指示但警員「態度極差」說沒開你「闖紅燈」就不錯了,依照管理員引導騎車,請明查。員警被投訴,覺得冤枉。

民權派出所所長李振裕:「對這件事情有點挫折,我們有跟他講現在的民眾,有時候會講對自己有利的,不會講對自己不利的,同仁也能欣然的接受。」

逆向的地方,在台中市民廣場這邊,實際直擊,逆向違規還不少,員警捍衛執法尊嚴,也提告,法官看錄影過程,發現員警態度和緩,沒有投訴的狀況。

民權派出所所長李振裕:「投訴案單就涉及刑法上的效果,另外誣衊同仁服務態度差,也影響到同仁的名譽方面,這都有法律上的效果。」

最後法院判定劉姓騎士要賠員警2萬元,雙方和解,600元繳的不甘不願,還誣陷員警,因小失大。

民視 – 2017年2月7日 上午8:20